• 关于公费医疗费领取的通知
  • 时间:2005-05-25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字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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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属各学院:

       根据江财字[2004]74号文《江西财经大学大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实施办法》,我办拟发放学生上半年公费医疗门诊包干经费每生20元。发放范围:凡属省公费医疗拨款对象的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即:高职生、二级学院学生(不含04级合作办校学生,协议由陆军学院负担)、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发放方式:一是已办校园卡的学生发放到校园卡上,按发放生活补助的程序进行办理;二是未办校园卡的学生填制审核好相关表格后以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一科领取现金。

       要求各学院在2005年5月30日前将填制并送相关部门审核好的表格交财务处公医办,不明事宜可咨询财务处公医办电话3816423。
                                                            
                                                             财务处公医办
                                                            2005.5.19

    关于发放学生部分补助到校园卡上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为配合校园卡补助管理子系统的使用,规范学生生活费等补助的发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需要并且能够利用校园卡补助管理子系统集中发放的各种补助。

    二、办理程序

    由各行政班编制发放明细表(见附表1),组织学生签字确认

    (明细表需另备份一份EXCEL电子文档

    学院编制汇总表(见附表2),并签字盖章

    (学院另将各班明细表按汇总表顺序合并,提供合并明细EXCEL电子文档一份)

    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审核人数,并签字盖章

    财务处公费医疗办审核,并签字盖章

    明细表、汇总表各复印一份

    财务处会计一科审核后入帐

    发放表复印件经会计一科确认后,连同合并的电子文档交回会计二科

    财务处会计二科发放补助

     学生持校园卡到设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一楼校园卡资讯通上确认领取

     

    三、表 样

    班级补助发放明细表  见附表1

    学院补助发放汇总表  见附表2

     

    四、填表说明

    1、“发放明细表”填表说明

    1)卡号  即学生校园卡正式卡卡号,10位数字,持过渡临时卡的学生也应提供原正式卡卡号。它是领取补助的唯一标识,应为学生在组织学生在发放表上签名确认时,应提醒学生本人认真核对,以免错领或领取失败;

    2)名单生效开始的时间由8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为年,中间两位为月,后两位为日,月日不够两位的前面加零补足;

    例:上例中则为20050609

    3)名单生效结束的时间由8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为年,中间两位为月,后两位为日,月日不够两位的前面加零补足;

    4)附表1中批次号不用填

     名单生效开始到名单生效结束的时间是指学生领取补助的有效时间段,生效开始之前和生效结束时间之后均不能领取补助,考虑到有些学生不能及时领取补助等原因,建议此时间段设为两年;

    2、“汇总表”及“合并明细表”填制说明

    1)“汇总表”按年级、专业、班号从小到大排序;

    2)“汇总表”的“抵交学杂费情况”和“实发情况”二栏由财务处填写;

    3)“合并明细表”电子文档合并时,仅按书面汇总表班级顺序一个一个完整合并即可,不需作其它任何排序。

    以上各表书面文档应出自电子文档。

    五、其他说明

    为保证校园卡系统的安全性,各部门有责任保证存放电子文档的磁盘无毒。

     

     

             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

             2005、4、11

     

    附:附表1:班级补助发放明细表

    附表2:学院补助发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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