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学院第二阶段教学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班:
为确保我院第二阶段教学正常秩序,特通知如下:
1、学生必须按要求全程参加第二阶段教学。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持请假条与相关证明材料,交班主任签字。
(2)学院审批(南区8楼806)。
(3)请假条与相关证明材料在课前交任课教师。
3、任课教师在课前进行考勤,上课结束后将考勤表及相关请假证明交至教学管理科备案。
4、学生无故旷课的,该课程以零分计,学院不受理此情形的重修申请,并对无故旷课的学生予以通报批评。由此导致的无法正常毕业等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5、对于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学生,学院将安排二阶段课程重修机会。无故旷课的学生不在此列。
6、联系电话:83823054 教学管理科
特此通知
国际学院
2012年6月20日
112学期第二阶段安排:
2010国际商务: 课程安排
2011国际会计: 课程安排
2011国际金融: 课程安排
2011国际商务: 课程安排